近几年来智能电表的大面积普及,我们很多的城市已经大面积广泛使用了,电费占成本比重较大的行业普遍经营困难,“降电价”遂成为近期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。对此我们多用户电表了解我们“电费”行业的基本发展,一起来看看。
我国平均电价中等偏下,尤其居民电价较低,工业电价居中,以国际能源署2016年8月发布统计资料和部分亚洲国家电价资料为依据,我国工业电价居于第16位。我国“降电价”的重点应是大幅降低工业电价。而工业电价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其“社会负担”过重,因此必须相应提高居民、农业用电价格,并减、免附加于电价之上的政府性基金。居民电价提高可以上调第二、三档电价并降低第一档电量覆盖比例的方式实施。工业电价我国明显高于美国。2016年,中国工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0.687元,高出美国约53%,考虑增值税抵扣的因素,我国工业用户的电费支出也高达每千瓦时0.587元,仍高出美国31%以上。可见,在中、美两国平均电价相近的前提下,我国工业电价高出美国近三分之一。就营商环境而言,我国的工业电价明显过高。

我国工业电价过高的直接原因,是工业用户承担了对居民和农业电价的交叉补贴。居民用户负荷率低、供电电压最低,输送距离最长,因而其供电成本在各类用户中最高,从而电价水平也应最高。而工业用户负荷率高和供电电压等级高,输送距离短,供电成本低于系统平均水平,从而其电价水平也应最低。所以,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,工业电价均大幅低于居民电价。
近期降工业电价的重点,应是大幅降低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负担。根据我们的调查,我国高电压等级用户的基本电费水平折成度电价格,一般都达每千瓦时7分以上,可全部覆盖该电压等级的全部的输电成本,收费水平明显过高。该基本电费水平的确定基于发电与电网“一体化”体制,而现在厂、网已经分开,发电侧的固定成本已经作为电网公司的购入成本,因而在电网企业总收支平衡的条件下,主要用于反映用户固定成本责任的基本电费,完全应该大幅下调。我国电价的“社会负担”太重。尤其是工商业电价,既要承担对居民、农业用户的交叉补贴,还是各项政府性基金的主要提供者。不久前,虽然取消了“产业结构调整基金”、“公用事业附加”等不合理的基金征收,但工商业电价中的政府性基金仍达每千瓦时5分左右,且“张冠李戴”的基金仍然存在。
近期“降电价”应以降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为主,取消、降低部分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,促进电煤价格由市场形成,加快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,加快推进电网行业监管现代化。多用户电表建议进一步引入现代监管的理念和方法,建立专用的管制会计准则,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控,协调项目审批与价格监管的关系,推进信息公开,实现电网监管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,进而从根本上形成对电网成本和价格的有效约束。